“买那么多丝袜干什么,你变态啊!”
遵从内心的言语
这是遵言第111篇文章
昨天趁着国庆节前夕收拾了屋子,在衣柜一个小抽屉里我翻出四年来买给妻子的数十双丝袜。
以前妻子总说“买那么多丝袜干什么,你变态啊!”
后来妻子只说“丝袜都被你给撕破了,你看着办!”
为什么丝袜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作为丝袜控的我必须一探究竟!
提起丝袜为什么好看?十个男人九个都会说因为性感。
那究竟是怎样的性感?又没几个男人能准确描述出来。
如果要我用一句话来形容丝袜对于男人的吸引力,白居易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就再合适不过了。
一个绝代佳人之所以能吸引无数英雄豪杰尽折腰,她的魅力绝非是赤裸裸的站在你面前,而是身着纱衣含羞带臊。
能够征服男人的绝不会是直来直去的勾当,而是欲拒还迎的朦胧与暧昧的撩拨。
男人作为雄性动物天生就具有极强的占有欲,公狗为什么会追跑的快的人?因为越是“反抗”就越能激起它的占有欲,而越是“顺从”的却又让它越觉得无趣,男人作为雄性必然也有这样的特质。
我们中国人历来有一个习惯就是“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去得到”,一群男人追求一个女人。一群女人为同一款化妆品痴迷。大多就是这样的道理。
被丝袜紧紧包裹的身躯,就是男人愈发难以得到的渴望。
就像电影电视剧里那些青楼女子,穿得那叫一个凉快,搞得跟古时候有空调似的,很多人会说那些青楼女子恨不得一丝不挂。
其实不然,朦胧的美感不只是能提起男人的性趣,它还是女人对自我欲望的克制,也是女人懂得为自己加分的方式。
即便如今,上到高端会所下到霓虹发廊,这些最接近于原始肉欲的女人也绝不会一丝不挂,她们会用心打扮自己,对自己的包装可以花费不少金钱。
这都是为了撩拨男人另一个特质——侵略性。男人会忍不住去探索,在那被衣衫包裹的躯体下究竟是好看的皮囊多一些,还是有趣的灵魂更胜一筹。
说着说着就跑题了。
就比如,制服诱惑对男人充满了无限的吸引力,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想象空间。
而丝袜,就是这个想象空间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男人钟情的绝大多数制服,无论是护士、空姐、职场女强人又或者是清纯学生装,都有那么一双围绕在周围的丝袜。
它们或是白丝、肉丝、黑丝还有可能是彩色的丝袜,但无论什么颜色。只要丝袜这两个字,就足够让男人欲火焚身。
男人欣赏丝袜,是因为丝袜背后的肉体。而男人撕掉丝袜,是因为被丝袜束缚的灵魂。
这是一种雄性与生俱来的欲望,只是丝袜恰好是绝大多数男人的开关。而还有一些男人钟情高跟鞋、齐膝裙、抹胸裙。
开关不同,但是欲望相同。
丝袜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598年,一位叫富尼埃(Fournier)的法国哥们。他生产出的丝袜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只有法国宫廷和上流社会的名媛淑女才能享用的高端黑科技。
不过那时候的丝袜多为棉、羊毛制成的厚丝袜,据说厚度和现在女孩子们冬天穿的打底裤差不多,别说撕丝袜了,就是用嘴咬着猛拽也难以把它弄破。
而且由于材质原因,导致丝袜缺乏弹性。旧时的丝袜穿上没有恰到好处的紧绷,只有松松垮垮的通风。
再后来,历史上丝袜的材质发生了几次重大变革,使得它更薄、更富有弹性。而后为了美观和舒适度,丝袜也搭配上了吊带、蕾丝等情趣方向的改动。
如今,丝袜已经不再是一种高端撩汉黑科技,而是一种从几元起步就能买到的小物件。
曾有位读者对我说“丝袜可能是我这辈子除了卫生巾外,最离不开的东西了。”它不单好看,而且保暖,春夏秋冬都可以穿。
慢慢的,丝袜不再单单只是一种取悦男人的东西,而是渐渐回到了丝袜最初的保暖用途。
丝袜在女人的世界里发生巨大改变。但在男人的心中,它却依然是性感的代名词,仍然是情趣的助燃剂。
但,它能承载多么痴恋的美好,就会吸引多么肮脏的龌龊。
恋物癖是一个很多人都知道,但又不那么清楚的心理问题。
这种心理问题几乎是无法根治的,原因在于绝大多数恋物癖者都不愿配合心理医生治疗,认为自己没毛病的大有人在。
恋丝,就是恋物癖患者“重灾区”之一。
人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更多把丝袜当做“财富”的恋物癖却不这么认为。为了得到他们心目中的理想丝袜,他们可以不择手段。
老何就是这样一个恋物癖患者,不过他迷恋的物件四分广泛,丝袜、内衣、内裤,高跟鞋。只要是女人贴身的东西都是他不容错过的收藏。
多年前网上流行买卖所谓的原味丝袜,也就是女人穿过没洗,有所谓“体香”的丝袜。老何是其中一个小店的超级VIP客户,每周都能收到这个原味小作坊里寄来的丝袜,以及模特穿着这双丝袜的大量写真照片。
我翻看这些照片,发现没有任何一张是露了上半身的。我问老何,你看这玩意儿就能满足欲望?这女的脸都没露,万一是个恐龙咋办?万一是个抠脚大汉呢?
老何说,我还不想看她的脸咧,我靠的是幻想。
那时我才明白,重度的恋物癖所迷恋的一般不会是特定的人所有的特定物品。而是靠着物品的本质在自己的脑海里肆意意淫自己想要的任何画面。
前几年在老家小区发生过内衣丢失事件,作案的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面对这样的人,除了骂他“变态”其实一点办法都没有。你说他偷东西吧,东西的价值也不贵,不足以立案。你说他毁坏她人财务,他把偷来的内衣内裤收藏的整整齐齐,比物主自己还爱惜。
最关键的事,这是一种心理学范围的病症,面对这样的病人,真的没多少法律约束。最多也只能关几天就放出来。
我之所以认识老何,帮助老何,最重要的是老何说自己想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恋物和恋物癖最大的区别源自内心欲望的层次不同,简单来讲,恋物是一种可以受自己控制的喜爱行为,而恋物癖往往对物品的欲望难以遏制。
举个例子,往茶杯里倒水,恋物者能够控制到水不会溢出来,而恋物癖不会,甚至水已经溢出来了,他们依然会继续倒水进去。
老何与偷内衣的小伙子多少有些相似。但区别在于老何年长一些,可以用经济能力满足。而小伙子成天没个正经工作,只能以偷盗满足。
由于每个患者的情况不同,我针对老何使用的是厌恶疗法,顾名思义就是让人对要戒掉的内容或目标产生厌恶情绪,从而通过条件反射在心里对目标形成厌恶惯性。
常见的厌恶疗法有电击、药物、想象。我不是雷电法王杨永信,所以电击和药物等对身体可能造成不可逆损害的疗法直接略过。
最终我选择了想象疗法。
首先在网络上搜索一堆毛腿丝袜照片。
将老何珍藏的丝袜用崂山蛇草水或樱桃味可乐等“魔鬼饮料”清洗晾干。让它失去原来的“原味”,换上让人厌恶的气味。由于老何会在使用丝袜时通过舔、吸等方式零距离接触丝袜,所以选用可以入口的饮料作为“药引”。
将毛腿丝袜照洗成照片,用相框放在老何床头柜、电脑桌旁等常呆的地方。加深老何对丝袜形成基础厌恶映像。
规定老何每次“心有所动”时必须提前给我打电话,在得到我允许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动作。
由于老何是主动寻求帮助,所以也比较配合没有隐瞒我。每次他欲望难治,想要手淫等行为时就会给我打电话。
而我就会和他像朋友一样聊一些有的没的,起初为避免老何有抵触情绪,我时常允许他继续下一步。
聊天的方式有利于分散注意力,降低和转移对于恋物方面的需求。
而后日子里,我渐渐减少这样的频率。直到我有一天说,去吧,去玩。
老何说,我玩你大爷,一点性质都没了。
我就知道这个方法起了效果,在随后的日子里。我没有再让老何继续打电话给我,而是慢慢的不接他的电话,再然后辅助让他尽量少一个人独处。
他终于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戒掉了这个心理疾病,后来我问他感想如何。
他说,感觉精神比以前好了不少,现在会想从前的自己,那他妈都是闲的。现在每天工作安排得很满,回到家就只想看会儿电视就睡觉。
前不久老何约了我一次饭,席间我看到他和女友很恩爱,我也挺为他感到高兴。
像老何这样能够有所悟,发现自己是在做一件不好的事,认为自己需要改变的恋物癖患者其实并不多。
大多人都还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并没有什么问题。
心理问题的好坏其实很难讲清楚,只要不危害公共秩序与她人利益与安全,其实也还好。
接下来继续回到丝袜上来,恨透老是跑题的自己。
要是换做我单身的时候是绝对不会相信——很多女孩都不会挑选丝袜。
现在我信了。
其中一部分女孩是因为丝袜一直都是男友或老公在买,还有一部分是对丝袜有一种羞涩,更有一少部分认为丝袜是放浪女人才会穿的东西。
“可爱的女孩,你确定自己活在二十一世纪?”
丝袜,它美观、保暖,可以显腿瘦,可以防走光。所以,为什么要拒绝?
一般日常穿着的丝袜,推荐肉色、黑色以及白色。肉色可以更好的衬托肌肤质感,黑色可以显腿瘦也更性感,而白色会显得更清纯可爱一些。
“夜晚的丝袜”讲究的更多一些。比如开档或不开档,有没有蝴蝶,是不是吊带。是连体情趣丝袜,还是挂肩性感丝袜。这些都有讲究,当然关键是在于男友和老公的喜爱。
如果把情爱比作是爱人之间的灵肉合一,那丝袜则是灵肉的永动机。
喜爱丝袜的男人可能会因为看久了她的日常穿搭失去性趣,但对她的丝袜永远不会抗拒。
除非是他不爱她,当然这话并不绝对。
丝袜的购买一般就在网上挑那种价格偏高一点的,这样质量也会相对好一点。
由于没有任何丝袜厂商找我打广告,我也不准备为大家推荐丝袜品牌了。反正这种东西就和卫生巾一样,不试试怎么知道什么丝袜适合自己呢?
当然,如果有一个酷爱撕碎丝袜的另一半,就直接买便宜的吧。毕竟家里又没矿,基本穿一次就稀碎没法再穿了。太贵的撕起来心疼,哈哈。
女人穿丝袜的禁区:
彩丝尽量别穿,看起来很有意思,其实丑到爆。
黑丝买好的穿,黑丝很明显就能看出勾丝,别让自己尴尬。
网眼最好别穿,一般国内穿网眼总让人感觉不像是正经女人,刻板印象害死人。
穿丝不穿热裤与小短裙,很多丝袜在接近大腿根部会有渐层处理,其作用是保持温暖弹性和防止走光,然而露出来就会让人感觉很low。
避免诱惑动作,很多女孩说自己穿丝袜是为了好看,这我信。但丝袜本身就对男人有很强的吸引力,所以双腿的每个举动都能诱惑旁观男人的心。
诱惑动作包括搭腿、腿与腿摩擦、用手抚摸丝袜等。这些对于恋物癖都是很致命的动作。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还是要注意一点。
我认为,女人一生永远缺一双红底高跟鞋,一支当季新款口红,一双美妙性感的丝袜。
希望是如此。